一、诉讼离婚如何分割财产
1、男女双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,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。
2、协商不成的,可一并起诉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3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【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】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二、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
(一)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,但下列诉讼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:
1、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
2、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
3、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;
4、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。
(二)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男女双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,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,协商不成的,可一并起诉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